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⑴将家庭户口本首页(含详细家庭住址并标有户口性质)和学生本人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加盖户籍公章,带到学校;
⑵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家庭所在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加盖县级民政部门的公章;
⑶到校后填写《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⑷由学校统一申报,助学金由国家直接存入学生的银行帐户。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
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等因素导致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