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备案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到商标局备案。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由许可方填写)。 2、经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共同签订的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3、许可方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许可方填写)。 填表须知: 1、使用的期限应当在注册商标的**期之内,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商标续展注册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原样,不得改变。 3、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在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内。 注册商标打 擦边球 哪些弊端? 所谓的打 擦边球 即注册商标傍**现象。对企业来说,注册商标傍**无非是想利用别人的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来吸引消费者,迅速培育自己的品牌,减少广告投入。 但是,由于这种行为极易悟导消费者,所以国家商标局在审查该类商标时,往往给予驳回。而且,由于受理后,申请人对该商标的使用,往往会被认为是侵权行为,从而陷入无休止的商标纠纷当中,得不偿失。 所以,对于申请人来说,对于申请人来说,建议创自己的品牌,不要 擦边球 ,应走商标规范化之路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商标局发布《商标公告》,刊发商标注册及其他有关事项。《商标公告》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发布。除送达公告外,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视为社会公众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异议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现特此发布《商标公告》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