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与抗剥离剂的混合液在静置不用的状态下,不宜超过24小时,否则应按上述程序重复搅拌一次。抗剥离剂溶于沥青中超过 72小时,应对其路用性能重新进行评价,必要时再适量加入抗剥离剂后重新调匀。 存储运输要求:闭口储存,防水、通风、避免暴晒,与酸类物品隔离。 注意事项:一般抗剥离剂对眼、呼吸道及皮肤有轻微刺激,使用中如遇不 适可暂时离开现场,呼吸新鲜空气。 沥青抗剥落剂是采用美国技术生产的“新型环保非胺类”沥青抗剥落剂,能同时适用于酸、碱两种石料的有机高分子活性化合物、特别是对于提高酸性的、二氧化硅含量高的玄武岩、安山岩、花岗岩等石料与沥青的粘附性有明显的效果。产品适用于沥青、高分子改性沥青、SBS改性沥青提高沥青路面的抗水损害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