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水下切割-各种潜水系统、装备装具、水下作业设备武汉水下切割--水下作业安全有关的各种潜水系统、装备装具、水下作业设备和水下结构设施的电气设施的绝缘,必须遵循如下要求: a)与潜水员水下作业有关的电气绝缘必须满足GB16636中的有关规定; b)使用电屏蔽的双层护套时应结合密封安排(比如“O”型圈及压力平衡终端等),以提高双绝缘性能; c)电气系统的绝缘可通过在电源至负载之间连接隔离变压器来改善,使整个电气系统(包括变压器次级线圈和所有装置)接地绝缘; d)在电气系统中应采用主动保护装置,避免因绝缘故障而致使潜水员触电; e)定期严格检测电源及其应用设备的电气绝缘与密封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补救;对于大深度水下作业用的电缆,尤其应保证其绝缘与密封性; f)作业时应避免电路中的导线在水面上与起重机绳索、钢平台腿,或船舶壳体相接触,以避免构成接地回路所引起的电击危害; g)整个回路(变压器次级线圈,连接电缆和负载等)对地应具有较高的绝缘阻抗。同时,必须限制回路对地电容,使用中可通过限制连接变压器次级线圈至负载的电缆的**长度来实现对地电容的限制。 5操作规程 5.1甲板减压舱(DDC)和应急转运系统 5.1.1在甲板减压舱(DDC)和应急转运系统设施中(包括各种舱室设备),如未安装自动跳闸保护装置,则舱内只允许使用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6V或直流24V的电源。 5.1.2初级动力若取自380V(440V)三相交流电源,应经过降压、绝缘和整流,以给予舱室使用安全的交流6V电源或直流24V电源。 5.1.3测试设备的工作电源为交流220V,各种传感器的激励电压,应不高于直流10V(典型电流为15mA)。对与传感器有关的仪器应有保护措施。 5.1.4其他有关规定,按照GB16560规定。 5.2潜水钟和设闸式潜水器 5.2.1所有初级动力均由水面主隔离变压器供应。变压器应采取接地保护,通过相应的接地电阻限制故障电流**不超过1A。电路中还应安装具有动作响应时间不大于20ms主动保护装置。 5.2.2潜水钟钟内动力为直流24V电源,并由安装在潜水钟外的、水面耐压容器的变压和整流电源所提供。 5.2.3用于潜水钟外部照明的交流220V电源,应由具有限制故障电流的隔离变压器和由残余电流保护装置(RCD)所构成的主动保护系统提供供电保护。 5.3水下工作舱 5.3.1所有初级动力都是通过水面主隔离变压器提供的。水下工作舱内的所有电力,均应取自水下工作舱上的附加隔离变压器。 5.3.2脐带电缆应通过线绝缘监视器连续监测其绝缘击穿情况。线绝缘监视器通过监测漏电电阻,且提供连续读数,来监测电路绝缘的变化情况。 武汉水下切割--5.3.3水下工作舱内的危险电源(如:预热电源和手提工具电源等),也应通过线绝缘监视器进行连续监测。 5.4电热潜水服 5.4.1电热潜水服的**电压不得超过GB16636所规定的安全值,电热潜水服的绝缘及导电织物必须是阻燃、耐高温、**性的材料。 5.4.2潜水员在穿着使用电热潜水服进行潜水作业之前,应对电热潜水服及其电路进行严格的外观检查和电气安全性能测试,安全性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5载人潜水器 5.5.1在载人潜水设施中,驾驶舱内只供应不大于直流24V的电源用于生命支持和控制电路。 5.5.2载人潜水器的初级电源,来自船舶380V(440V)三相交流供电系统,应通过隔离变压器向脐带提供高压电源。该电源应由线绝缘监视器监测,并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