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供应室要求:
1  应自成一区,宜与手术部、重症监护和介入治疗等功能用房区域有便捷联系;
    2  应按照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布置,并应按单向流程布置,工作人员辅助用房应自成一区;
    3  进入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的人员均应卫生通过。
   无菌存放区宜按不低于Ⅳ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 去污区应设置独立局部排风,总排风量不应低于负压所要求的差值风量。去污区内的回风口应设置不低于中效的空气过滤器。
  采用普通空调的区域冬季温度不宜低于18℃,夏季温度不宜高于26℃。
相关规范:
GB 51039-2014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333-201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GB 50591-201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规范
GB 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312-201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5020-2021《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