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证监局对期货公司的居间人业务开出了罚单,要求其整改,规范居间人业务的发展,释放监管对居间人重点关注的信号。
相关案例:宋某从一家期货居间公司离职后自己创业,在武汉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为上海、北京的数家期货公司提供居间服务,按比例收取客户交易服务费。同年11月,宋某又把前同事佘某拉入伙,让佘某入股该公司并参与经营、负责员工培训等工作。
经营期间,宋某、佘某招募了刘某等10余人(均另行处理)担任期货交易分析师、业务员等。为了吸引客户来他们公司开户,宋某、佘某指使分析师整理期货行情相关的分析文案,下发给各个业务员,业务员再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期货行情分析,并承诺开户后提供期货交易辅导。
而在客户开户后,他们指使分析师、业务员通过微信向客户提供“买点”“卖点”“止盈点”“止损点”等投资建议,引导、鼓励、促成客户交易,从而产生更多服务费。
然而,这些分析师对于行情侃侃而谈,分析得头头是道,看似非常专业,准确率却并不高。一些客户按照他们的建议进行期货交易后,多数情况下都是在亏损。
广州越声理财警示:很多投资人并不知晓的是,期货居间人是不能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通过该案例对期货居间人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为期货从业者划清法律红线,推动行业治理,保障金融市场安全,守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