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证书和省版权证书法律效力一样吗?
相信这是很多著作权人都有的疑问
做版权登记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需要登记版权的著作权人进行登记提**率
那就有人说了
“国字号好用,地方的不好用”
这个想法就是大错特错
所有的省版权局的证书都是由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的,法律效力当然也是相同的
大多数人对于版权效力的理解,可能局限于文字上了,就觉得国版效益会更强,但事实并非如此
国家版权局对此也作出过解释:
其中,作品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办理机构是部分作品登记机关为方便著作权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委托办理作品登记业务的机构
各作品登记机关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均为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加盖由各登记机关单位名称和作品自愿登记专用章字样组成的印章,具有同等效力
所以,并没有国版比省版效力强这一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