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涂装质量要求
1)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应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um,室内应为125um,其允许偏差为-25um。每遍涂局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um。
2)配制好的涂料不宜存放过久,涂料应在使用的当天配制。稀释剂的使用应按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添加。
3)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 85%。涂装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涂装后4h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4)施工图中注明不涂装的部位不得涂装。焊缝处、高强栓摩擦面处,暂不涂装,待现场安装完后,再对焊缝及高强度螺栓接头处补刷防腐涂料。
5)涂装应均匀,无明显起皱、流挂、针眼和气泡等,附着应良好。
6)防腐完毕后,应在构件上标注构件的编号。大型构件应标明其重量、构件重心位置和定位标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