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I公司成立的条件:
1、公司名称:以“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或它们的缩写,如Ltd.、CORP.或S.A.;
2、标准注册资金:为美元50,000元,分为50,000股,每股为美元1元,无须验资。
3、一个或多个董事:可以是法人实体或任何国籍的自然人;
4、注册地址必须在BVI;
5、提供公司董事会议记录:董事可在任一国家举行会议,或通过代理参加这样的会议;
6、公司股权: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员可以不是公司股东。股东仅需一位年满18岁以上股东,股东的个人资料不用公开。但是,股东记录册必须存放于公司位于BVI 的注册办事处。公司可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7、公司印鉴:英属维京群岛必须有自己的印鉴,且公司印鉴的式样需上报公司注册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