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商标注册成功,要尽快使用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以防止其被撤回。
02使用商标时,不能随意修改
在使用商标时,我们必须确保商标的标识与当时批准的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可以按比例缩放,但不能自行更改商标的文字和字体。
03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后要做商标变更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因此,企业一旦变更名称或地址,必须尽快申请商标变更。
04商标许可使用一定要备案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
05发现近似商标尽早提出异议
很多企业在成功申请商标后会对商标进行监控,以便及时发现与自己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一旦发现类似商标,商标所有人应尽快提出异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06扩大商标使用范围要重新注册
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类别申请。如果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用于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则必须再次申注册。
07商标续展宜早不宜迟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不处理,可以延长六个月。未续展的商标将被宣布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