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同类型的外商投资申报书2份;
(2)证明外国人国籍的文件;
(3)外国人是法人或者团体的情况下:有关国家的政府或其它有权机关所发行的登记证,或者可证明有关法人或团体所在国家的材料;
(4)外国人是个人的情况下:有关国家的政府或者其他有权机关所发行的市民权证明书、护照等可证明国籍的材料;
(5)如外国投资者保有韩国国籍的,可以用所停留的国家政府或其 他有权机关所发行的永居权证明书,或者韩国驻外使领馆所发行的在外国民登记证明书来代替。
办理流程:安排客户填写委托书——审核客户提供资料——通知客户交付款项——递交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告知进程——通知客户领取资料——客户付余款——交接资料→收条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