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应该有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
任何可以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区分开的明显可见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以上元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无法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在我国不可以注册;
二、商标应该有一个显著的特征。
商标的显着特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
1、首先是标志本身固有的独特性特征,如立意新颖和设计独特的商标;
2、其次,通过使用实现显著特征,如直接描述商品质量等特性的叙述性标志,通过使用取得了显著特征,而且易于识别,可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