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场地证明
经营场所是自有房屋时,需要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经营场所属于承租用房的,应提交承租协议、产权证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和承租方与证明和办照的姓名要一致)。
2.准备中国居民身份证件
需提交原件供核对。港澳台居民身份文件和身份核证文件;台湾农民提交身份证件和农民身份证明。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并核验办事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免于提交。
3.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
需提交原件供核对。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并核验办事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免于提交。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