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企业重组整合评估企业并购剥离评估员工持股评估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是应披露预计负债、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大于50%)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由于会计属性和评估属性的差异,在实务操作中,评估对于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的确认和披露与会计既有相同点,亦有不同之处。相同点:对或有负债,一般情况下采取与会计准则相同做法,即不予确认,仅在特别事项中进行披露。不同之处:对或有资产,虽目前实务主流仍为不予确认,但近年来非“铁板一块”,少量的确认案例逐步出现;此外,确认之情境下,一般将其直接量化入其他资产科目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