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公司怎么办理建筑装饰专项乙级资质河南宽信吴经理:I73*3574*35O5企鹅:182*6360*934 1、企业在各省辖市、县(市)行政区域和非行政区域完成的业绩(含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均需按《豫建建管〔2012〕640号》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2、企业在申报资质前,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先完成对企业所申报的工程业绩的核查工作。企业在提交资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工程业绩核查表。
3、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企业资质,2012年11月16日开始实施业绩核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企业资质,不论企业何时上报,均需核查业绩。
企业在网上上传申报资质材料时,一并上传业绩核查表(单项业绩核查表和业绩核查汇总表分别上传至“工程业绩资料栏其他工程资料”)。
4、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企业资质,其申报的省内业绩,由各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核查,省外业绩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核查(其中,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省外业绩由申报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核查)。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初审(住房城乡建部审批)的企业资质,其申报的省内业绩,由各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核查,省外业绩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核查。
5、工程业绩核查汇总表“填报单位”由建设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单项业绩核查表“填报单位”由业绩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表不得由企业填写。
6、单项业绩核查表(《豫建建管〔2012〕640号》附件4)中的“中标通知书发布机构意见”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核查意见。
7、由各省辖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核查的企业及人员业绩核查汇总表(原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中心。单项业绩核查表(原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业务处室备案。
对于申报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还须将个人业绩核查汇总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备案;对于申报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须将业绩核查汇总表同时报省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8、对未按要求提交工程业绩备案的,一经发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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