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智能变频供水设备要求
1)、设备应符合CJ/T 254-2007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2)、环境和工作条件
环境温度:4~40℃;相对湿度:<90%(20℃)(室外型可允许为95%);供电频率:50Hz±5%;供电电压:380V±10%;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设备运行地点应无导电或爆炸性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破坏绝缘的气体或蒸气。
3)、一般要求
(1)设备的额定电压及额定电流应符合GB 156及GB 762的规定。
(2)用于生活饮用水时,设备对水质的影响应符合GB/T 17219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3)设备配套的水泵、压力传感器、流量传感器、水位控制器和电气、电子元件应符合各自相应标准的要求,选用器件应有产品合格证。
(4)设备的整体结构及部件安装位置应合理,水气管路及电气线路的布置应便于安装和维修。
(5) 压力、流量等参数的显示,控制仪表、其类型、量程、精度选用应合理。
(6)设备所配气压水罐应符合GB 150的规定;稳流罐材质宜为不锈钢。
(7)电机的性能应符合GB/T 7060中的要求。
(8)水泵机组的管路系统应在配管系统 低处设有泄水设施。
4)、性能要求
(1)设备运行时应运转平稳,各种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2)设备流量、扬程在额定频率时,不应低于设计值的5%。
(3)恒压精度。压力调节精度应小于等于0.01MPa。
(4)限压控制。当进水管水压降至限定压力时,30s内设备应自动停止运行,或减速运行,或转换至从水箱吸水。
(5)噪声
设备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配套水泵机组的噪声。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单机功率2.2kW以下不大于55dB(A),3~15kW不大于75dB(A)。
(6)连续运行试验
设备连续运行试验时,各种动作、功能应正常运行。
(7)保护功能
设备应具有对过压、欠压、短路、过流、缺相等故障进行报警及自动保护的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正常运行。
福建厦门智能变频供水设备设计选用要点
1)、设计时应遵守各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按照工程具体情况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采用变频或工频运行方式。
3)、确定智能变频供水设备的形式和规格时,应考虑系统形式;系统设计压力、系统可资利用水压和压力变化、设备自身水头损失;系统设计流量;设备安装条件;工作水泵数量、性能和运行方式;当地电力供应情况;用户对供水的要求。
4)、智能变频供水设备的进水管应单独接自供水管网的供水干管,供水管网为环网时,宜从环网接入。
5)、设备的进水管管径宜比供水管网小两级或两级以上,或不大于供水管网过流断面积的1/3。
注:1.工作泵两台及以上,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应按两台及以上水泵吸水管过水断面积叠加后换算确定。
2.对管径级差和过流断面积比有特殊要求时,应征得供水部门同意。
6)、 管网叠压供水应根据当地供水和用水实际情况,确定**防止影响供水管网水力工况的技术措施和可靠的防负(降)压控制系统。
7)、当建筑物具备双电源、双水源条件时。该建筑物的和供水系统应采用同等标准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