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是艺术家智力劳动成果的结晶。它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流通于艺术市场,与其他商品相同的是,它也具备普通商品的基本属性: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同的是,艺术品的使用价值体现在精神层面而不是物质层面上,它是以满足人们的某种审美需要和精神需要为目的的。因此,艺术品的使用价值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极大。相信很多人对于进口艺术品存在一定的疑问及问题,现在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艺术品进口报关手续及流程的进口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
上海艺术品进口清关要考虑到的三个问题
----------------------------------------------------
一、从国外进口艺术品要考虑到的三个问题:
1、艺术品进口是需要办理批文,在进口前请确认下进口的目的地是否可以办理。
2、艺术品进口要确认下进口的方式,如果是用于参展后期还要出去,那么可以考虑下ATA或者暂时进出口。如果是一般贸易进口,那就正常的交税报关。
3、艺术品报关放行后运输细节问题,艺术品在进口时的包装无损后在运输过程中一定要买保险且有条件打上木箱,并叮嘱运输人员注意,运输途上保证货物不被破坏。
二、进口报关需要的资料:
1、收货人报关报检十位代码。
2、收货人社会统一代码。
3、提单,箱单,invoice,合同。
4、办理批文。
5、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
6、境内消费使用单位,送货地址。
=============================
上海艺术品进口清关遇到什么问题
----------------------------------------------------
三、进口艺术品的审批流程如下:
1、艺术品进出口单位应当在艺术品进出口前,向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艺术品进出口单位指的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进出口资质的企业。有的企业或者个人没有进出口资质,这时就需要委托艺术品进出口单位进行相关活动。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艺术品进出口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用途;
(3)艺术创作者名单、美术品图录和介绍;
(4)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在境内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应当由举办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的单位,于展览日45日前,向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
申请,如果展品超过120件的,则直接向文化部提出申请。
3、以研究、教学参考、馆藏、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的美术品进出境,应当委托艺术品进出口单位办理进出口手续。
4、同一批已经批准进口或出口的艺术品复出口或复进口,进口单位可持原批准文件正本到原进口或出口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文化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
上述复出口或复进口的美术品,如果与原批准文件替换不符,进出口单位应当到文化行政部门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5、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内开展艺术品保税仓储的(不包括展示、展览、进出口经营),即在自由贸易区所属的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四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备案环节,上海市文广影视局不再核发批准文件,试验区主管海关不再验核相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