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参评个人:
按照2021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1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一)在西安市市本级或各区县、开发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托管,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诚信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二)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条件要求
一、助理工程师(详细材料要求见附件1)
1、本科(统招学历非本专业或非统招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统招学历非本专业或非统招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中专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高技能人才申报助理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必须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能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近1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3、每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80学时,其中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得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须在开评审会前修满继续教育学时,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二、工程师(详细材料要求见附件2)
1、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资格,并聘任现职满4年;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统招)。硕士研究生(非本专业)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本科从事的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专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工程师。
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3、必须基本掌握现代技术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从事生产、专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成果和经济效益;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每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80学时,其中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得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须在评审会召开前修满继续教育学时,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5、任现职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所从事专业技术专项工作报告一份或论文一篇
联系人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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