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发的船撞桥事故中,存在以下三方的观点:
桥方认为:桥上运量往往超过桥下水运量若干倍,尤其是铁路桥,不但有很大的经济效益,还有其战略意义,所以船受损失是次要的,确保桥面畅通是**位。
船方认为:未建桥前,航道是完整的,桥墩是人工障碍物,分割了航道,使航道变窄。应不建或少建,尤其是一些桥墩选位不当,建在航道转弯处,以致发生船撞桥事故,其责任首先是桥方,不应对船方罚款。
港航监督方面的要求是保护设施不应多占航道,也不应造成维护困难。
胜特科技公司生产的自浮式复合材料桥梁防撞设施
所以,桥梁防撞设施必须符合三方要求,兼顾三方利益,能被三方欣然接受,以此归纳出桥梁防撞设施的8点综合要求:
1、当船与桥撞上时,防撞设施要既保护桥又保护船。
2、桥梁防撞设施本身要小,尽量少占航道宽度,与护堤、护坝和海洋平台保护等有所不同。
3、适应水位变化,为了适应潮差及洪枯等水位的变化,桥梁防撞设施**做成浮式。
4、吸能能力要大,撞击研究结果表明:撞击产生正半波之后的负半波极易损坏结构物,吸能率高的防撞设施,在正半波内消耗掉大量的能,可减少对结构的破坏。
5、撞后恢复,桥梁防撞设施在大能量撞击下能多次使用,小能量撞击后不需修理。
6、安装运输方便,设施不应要求过高的施工条件,以使总成本不致过高。
7、不因防撞设施而产生新问题,诸如出现环境保护、捕捞养殖、回流沉积等方面的问题。
8、价格便宜。
胜特科技公司生产的自浮式钢覆复合材料桥梁防撞设施
柔性复合材料桥梁防撞设施,是由衡水胜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新型防撞设施,该设施属于柔性材料制作,内部填充高性能闭孔吸能材料,可大幅消减船撞力,吸能好,**保护人、桥安全,同时还能**限度的降低船舶的损伤。
同时该设施完全符合以上8点要求,体积小,重量轻,安装更换方便,不需要维护,且不占用航道,最重要的是当撞击事故发生时,可吸能60%以上,是桥梁防撞产品中**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