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材料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
(二)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
(三)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
《科技成果登记表》格式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
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条件
1、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
2、各类自选及横向课题产生的科技成果;
3、申请单位为科研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4、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5、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6、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合肥市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好处
1、企业申报项目和政府扶持资金的加分项;
2、申报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的必要条件;
3、开展科技成果统计、推广、转化及信息交流、查新的主要来源;
4、国家对科技人员的研究、开发成果确认的重要方式;
5、各级主管部门对科技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的主要依据。
科技成果登记为了增强财政科技投入效果的透明度,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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