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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们说不良资产,是金融机构(企业)的不良资产,更多是指银行的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
是不良贷款,是
指银行顾客不能按期、按星归还本息的贷款。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
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
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
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
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
况。
中国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划分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在1998年以前 ,各银行业按财政部1988年在金融保险企业
财务制度中的规定,即“四级分
类”,俗称“一逾两呆”,也就是“逾期”、“呆滞”、”呆账”。按这种方法提
取的贷款损失准
备金仅有普通呆账准备金一种,为贷款总量的1%。
二是1998年以后,中国将资产分为“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 损失”,即 “五
级分类”。
1999年7月 ,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
《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
2%、次级25%、可疑50%、损失**。 后三
类为不良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