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一项内容指出:对于食品中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引起广泛关注。
1.市面上标注“零添加”的产品,是否真的做到了零添加?
“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并不是国家标准规定的术语,而是商家营销使用的一种说法,将没有使用或根本不含有的成分说成“零添加”,以突出强调没有该成分,主要作用是吸引消费者注意。
为什么商家要写上“零添加”呢?这和我们消费者对健康饮食的心理追求是分不开的。糖吃多了会让人肥胖,防腐剂摄取过多对身体不好,所以要少吃糖、不吃糖,少吃或不吃含防腐剂的食品。这些心理诉求看似有道理,实则都不**,却给商家创造了商机,“零添加”的说法正好迎合了消费者这种心理诉求,让消费者误以为“零添加”的食品比没有标注“零添加”的更健康营养。
其次,根据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现行是2011版),“0”界限值并不是**的0,而是含量低微,或其摄入量对人体营养健康的影响微不足道时,标示为“0”。同时该标准也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具体如何声称要按照这个规定进行,不可以更改。商家声称的“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都不在这个规定中。例如:对于碳水化合物(糖),含量声称方式规定为:“无或不含糖”,含量要求是“≤ 0.5 g /100 g(固体)或 100 mL(液体)”。这里的糖泛指碳水化合物,不是单指“蔗糖”,和商家“零添加”的说法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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