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了解拟进口的水果是不是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具体可参考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中国允许进境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
如果拟进口的水果在允许进口水果目录之内,应判断该水果品种是否允许从某口岸入境,目前口岸可以进口我国允许的所有进口水果品种。如果从其它口岸进口,请咨询当地检验检疫局。
进口水果之前,应办理检疫审批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审批流程
拟从某口岸进口水果的审批工作,初审由当地质检局负责,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终审。审批在网上进行,整个工作流程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企业办理网上检疫审批应注意:
审批应在合同签定前办理;
申请企业应该是收货人和签订合同者;
初次办理网上审批者先申请电子密钥或购买登录软件,用于审批环节;
许可证的**期为6个月;
仅能从批复的进境地点进口。
进口水果注意事项
水果应来自指定的产地、果园和包装厂。
水果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水果品种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水果种类。
水果应不带土壤、枝、叶以及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水果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
办理输出国/地区植物检疫证书。
双边协议有特殊要求的,按双边议定书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