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备案服务制度,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备案服务职责。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情形分别委托辖区社区工作站或物业服务企业代为受理备案。备案工作应符合《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仅作为安全生产纳管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备案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业主,下同)应按照《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土地、规划、消防、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并落实相关规定。
小散工程备案顺序。
以公明上村备案为例。首先到公明上村社区,询问工作人员备案需要资料信息,再按照社区要求准备备案资料。准备好备案资料后再前往社区备案,有时候备案资料不明细,不予备案的时候再重新审核好备案资料再前往社区备案。只要满足社区要求都给予备案。备案完成后,社区人员会上门核实工程信息,并审核。完毕后社区会提供回执单用于贴示。
 小散工程备案资料清单:
1.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申请表。
2.小散工程备案登记表(扫描件或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原件)。
4.装饰装修施工人员的身份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5.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
6.装饰装修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公司需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询到)。
7.施工方案。
8.施工图纸。
9.特种设备操作和特殊工种人员证件(如电工证、焊工证、高处作业资格证)。
10.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签字)。
1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凭证)。
12.疫情承诺书。
13.人员信息登记表(姓名、性别、身份证、有无去疫情高爆发区、联系电话)。
14.疫情防控方案。
15.工地预备材料物品(口罩、安全帽、体温枪、**液、防化服、高空逃生绳)。
以上12项至15项共4项。由于疫情期间新增加项。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以及《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深圳市小散工程的纳管范围相应同步调整。即《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第三条**款第(一)(二)(三)(四)(五)类小散工程的限额标准由“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调整为“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第(六)(七)(八)类的小散工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