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
.
.
普通拍卖(前置审批)
1.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名称;
(二)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注册资金;
(三)办公场所(注册地址产权性质为“商业”);
(四)一名是拍卖师,两名拍卖从业资格的人员;
(五)符合商务主管部门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
2.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明;
公司地址 :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 10号楼2705室 马经理 :15701575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