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稀缺出租车公司转让,带车一起转让,公司无任何债权债务问题,是法人直接委托的,原法人股东协助一切变更手续,有需要的老板们可以联系啦!**资源哦!
成长是一场和自己的比赛,不要担心别人会做得比你好,你只需要每天都做得比前**好就可以了。
出租车公司转让
一、出租经营权简介
出租车经营权是指经政府特许,经营者取得有期限从事出租车行业经营活动的权利。行使该权利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相应的资金、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为方便计算和统计,在此将一辆出租车一年的经营权称为一个单位经营权或一个经营权。从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出租车经营权首先是经政府特许的;其次出租车经营权是有期限规定的,有期限规定(含长期)主要是便于政府进行资源的重新调配和控制,实现优胜劣汰,从而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经营权取得的主体是经营者,在我国出租车经营者主要是企业及个人。
二、转让
三、凡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城市,大多对转让作了相应的规定。如《温州市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使用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有偿取得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长期**,属个人的,可以继承、转让;属法人的,可以转让。”由于经营权取得的有偿性,因此其转让同样可以实行有偿原则,并且应当适应市场规律,使其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对此不必加以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