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政策,企业应该在每笔外债清偿完毕后1个月内到所在地外汇局进行外债注销登记。“28号文”下发后,外债注销登记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同时取消了1个月内注销登记的时间限制。
实际上,该政策已于2018年底在广东、福建和北京中关村三地进行试点。“前期试点我们发现,这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便利,而且节约了很多‘脚底成本’,因此外债注销登记改革**推开。”外汇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此前介绍说。
试点首日,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就为旭硝子显示玻璃(惠州)有限公司成功办理一笔13亿日元的外债注销业务。“试点以前,企业外债注销登记业务属于外汇局行政审批事项,无论路程远近,企业均需在银行办理**一笔还本付息后,再前往外汇局惠州市中心支局递交外债注销申请资料,往往耗费办事人员半天甚至**的时间。”该行主管外汇业务的负责人张秋玲介绍。
外债注销下放银行办理,可以充分发挥银行的物理渠道优势。比如工行惠州分行全辖79个网点,其中35个网点可以办理对公外汇业务,遍布全市四区三县及重点乡镇和工业区,企业办理外债注销时花费在交通上的时间和费用大幅缩减。
“TCL是偏外向型企业,50%的销售收入来自海外,跨境业务多,外债发生频率较高,将外债注销下放到银行办理,企业不用经常往返外汇局,也提高了借入外债的积极性。”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高宇告诉上证报记者,去年试点以来,TCL已累计在银行办理18笔外债注销登记。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末,广东地区银行共为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800余笔,累计为企业减少业务办理时间超200天。
试点取消外债逐笔登记
帮企业更好抓住外债锁汇点
按照“28号文”规定,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先行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试点地区企业可按净资产2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然后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购汇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
近年来,因为外债相对较低的利率水平,已成为一些大型企业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当境外资金利率较低时,我们会通过合作银行进行全球询价借外债。”海大集团副总裁杨少林告诉上证报记者,2017年以来集团已经有十几笔外债,节省了0.5%—1%的资金成本。
“对于我们来说,这个政策太好了!”杨少林对于取消外债逐笔登记拍手叫好。他解释说,企业考虑借外债,主要是比较境内外借贷成本,需要选择窗口期去锁定汇率。但逐笔备案往往需要时间,一般为5—7个工作日,有可能境内银行已经跟境外银行谈好业务,但在备案期内最合适的窗口期已经错过。而且,窗口期内,去外汇局办理登记的企业也很多,排队和办理手续时间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