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公证/书的时效性.
部分种类的涉外公证/书所涉及事实的真实性或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授权委托等,因此,在申办国内领事认证前,请您先核对涉外公证/书所涉及的内容是否属实**。如公证/书已失效,需重新办-理公证后再申办领事认证。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领事工作进入发展新时期。包括领事认证在内的各项领事工作在整体外交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越来越被老百姓所熟知。
什么是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与生活中常见的“产品质量认证”或“认证许可”不同,我们这里所讲的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关的**一个签字(签章)或印章属实的活动,其目的就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因此,形象地说,人出国要办-理签证,而文书出国就要办-理领事认证了。
随着出口主体多元化,贸易方式多样化和单据形式种类复杂化,为了维护广大申请单位的切身利益,减少贸易磨擦,限度地降低风险,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将价格类、特殊商业INV等单据(证)划归以商事证明方式予以认证。
涉外商业单据 主要包括:
1、商业INV(限于L/C结汇且Invoice中不含任何“承诺性、性”条款);
2、重量单;
3、装箱单;
4、提单;
5、各类运输证明(如船证明等);
6、保险单;
7、其他用于结汇的单据或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