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火地面指采用的碎石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者其它材料加工成,并以金属或者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的地面。要求砂质地坚硬,表面粗糙,粒径宜为0.15-5毫米,含泥量不应大于百分之三,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百分之零点五,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小于42.5级,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置。配置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不发火地面常用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如鞭炮生产企业、化工企业车间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6.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条文说明对此作如下解释:生产过程中,甲、乙类厂房内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可燃粉尘或纤维等可燃物质,会在建筑的下部空间靠近地面或地沟、洼地等处积聚。为防止地面因摩擦打出火花引发爆炸,要避免车间地面、墙面因为凹凸不平积聚粉尘。
产品特点:
1、地坪受到金属材料摩擦时不产生火花。
2、可以增强混凝土地面的耐磨性和强度、高密度、不起尘、持久,表面密实,不褪色。
3、预包装产品不需要掺和其他材料。
4、可以抵抗油脂、容易清洁。
5、与新浇的混凝土表面整体结合,施工工期短。
6、金属骨料潮湿环境不会锈蚀,地表经过连续使用后可以增加光滑度。
施工工艺:
1 、在原材料加工过程中、需防止其他石子及杂质引入。
2 、按常规混凝土施工及保养。
3 、面层应按规范要求分格,间距不应大于6m×6m。
4 、分格条材料应为不发火材料,如塑料条、铜条、铝条,严禁使用玻璃条等坚硬的材料。
5 、如使用金属条,施工前应互相可靠连接并与房屋结构**等电位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