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正式迈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快速发展阶段。
在原始社会#末期,安徽省境内的淮北、江淮地区为淮夷方国及南下部落所建方国的领地,江南地区则为吴越文化地区。春秋战国时期,众多的方国、封国为北方大国和南方的吴、越、楚等北上的大国所兼并。
秦推行郡县制,安徽境内所设县邑先后为九江、泗水、砀郡、陈郡、会稽(吴)郡等一级地方行政区划所分领。秦末至楚汉相争期间,又增置鄣郡、衡山、庐江郡,并为九江、西楚、衡山等诸侯国分领,可考的县在皖境内有25个县。汉初,安徽境内仍为楚、淮南等异姓王封地,后为刘邦改封的同姓王淮南(后分为淮南、庐江、衡山国,后又从九江郡分设六安国)、荆(吴国,后又为江都等王国)、淮阳、梁国等分领。元封五年(前106年)四月,设十三部州刺史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安徽地区分属豫、徐、扬3个州。3个州分领省境内所置74个县(国)。东汉实行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今省境内仍为扬、豫、徐3个州分领。
三国时期,安徽境内分别为魏、吴国所设扬州及魏国徐、豫4个州分领。吴国扬州涉及安徽境内新都、庐江、丹阳3个郡在江淮南部及江南地区所设19个县。两晋南北朝时期,仍实行东汉以来的州、郡、县三级管理体制。东晋时期,淮北地区先后为“五胡十六国”中的刘汉、后赵(含冉魏)、前燕、前秦、后秦、后燕等国先后占领,常守旧制,仍为徐、豫(含东豫)2个州分领。南北朝时期,宋、齐、梁、陈均先后收复过淮北地区,领有江南地区,并长期以江淮地区为南北纷争的战场。陈朝后期则以长江为限,江淮及以北地区为北齐、北周先后占有。在南朝沦丧北方领土期间,安徽北境则先后为北朝的北魏、东魏、北齐、北周据有。
隋前期废郡,整饬各级区划和管理体制,实行州、县二级管理体制。今安徽境内设55个县。大业初,改州为郡,实行郡、县二级管理体制,并恢复汉州刺史分巡制度。今省境内设50个县,涉及3个部州15个郡。唐前期,废郡改州,实行州、县二级管理体制。贞观初,今安徽境内初设85个县,涉及33个州。贞观元年(627年),保留调整为44个县,涉及15个州,涉及河南、淮南、江南3个道。中唐时期,道正式成为一级地方行政区划,实行道、州、县三级管理体制。天宝年间,改州为郡,则实行道、郡、县三级管理体制。不久,复郡为州。晚唐时期,今境内仍设55个县,涉及15个州(不含朱温所设辉州),为4个节镇分领。
五代十国时期,淮北地区先后为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5个短命的小王朝分领,南方(含江淮、江南地区)先后为吴国和南唐国所据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