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条件须知。咨询热线:1561832657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和零售,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讲讲如何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
一、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三)有确定的电子出版物出版业务范围;
(四)有2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设备和工作场所,其固定工作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
(六)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有2人以上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二、申请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应当载明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资本结构、资金来源及数额,出版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二)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出版单位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本规定第六条要求的有关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
(五)可行性论证报告;
(六)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验资证明;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以上就是上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条件须知的简单介绍了,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欢迎关注小编哦,小编每天都会跟大家分享一些公司注册及各类许可证办理的小事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