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内容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饮食业油烟对大气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zui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 烟净化设备的zui低去除效率。本标准为试行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饮食业单位的规模划分规模小型 中型 大型基准灶头数≥ 1,<3 ≥3,< 6 ≥6对应灶头总功率(10J/h)1.67,< 5.00 ≥5.00,<10 ≥10对应排气罩灶面 总投面积(m)≥1.1,< 3.3 ≥3.3,<6.6 ≥6.6饮食业单位油烟的zui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zui低去除效率,按下表的规定执行。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