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粉尘噪声监控安装 城管工地扬尘平台合作 深圳市佳佳眼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佳佳眼科技供应工地粉尘噪声监测设备,可对接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台:181-2451-4293
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已于2017年1月完成建设验收,并经试运行调试已具备全市推广使用条件。根据《惠州市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攻坚整治行动方案》(惠市规建函 〔2017〕1352号)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全市各新开工或仍处于土方施工阶段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安装扬尘噪声监测设备。根据2018年1月3日市委专题会议的有关要求,为充分发挥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长效监督作用,**提升在建工地扬尘噪声整治工作水平,现就做好扬尘噪声监测设备安装和数据接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系统平台日常管理运维职责 咨询:181-245-142-93
根据《惠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惠市会〔2017〕1号)规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扬尘噪声综合治理工作组”作为平台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施工现场监测设备及接入数据的监督管控、考评检验等工作;由各施工单位应按平台管理单位的要求和技术指导下,自行选定合格供应商负责施工工地监测设备的安装建设和运维工作;系统平台的技术运维工作由平台项目建设中标单位负责。
二、统一工地监测设备的安装及维护需求
为确保“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接入数据的统一、规范和**,根据十一届1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惠州市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的相关技术功能要求和我市扬尘噪声治理工作目标,制定《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工地监测设备安装、接入与管理技术需求》(附件1,以下简称《技术需求》),由各施工单位按《技术需求》自行组织合格的供应商开展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运维工作。平台管理单位要加强数据接入和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严把设备质量关,确保监测系统的运行稳定,监测数据安全、准确可靠。
三、完善施工单位申报安装接入流程
符合安装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报建前按如下程序报装监测设备:
(一)施工单位书面或线上填写《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报备表》向平台管理单位申请办理监测设备的报装接入手续(网上地址:http://112.91.72.23:9999)。
(二)施工单位按照《技术需求》的标准自行选择设备供应商负责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运维,并制定《安装施工方案》(含设备清单)及《运维协议》报平台管理单位备案。
(三)设备现场安装完成后,向平台管理单位申请设备检验及数据接入,平台管理单位以现场验收及线上调测等方式按《技术需求》要求进行检验,符合要求的出具《惠州市扬尘噪声在线监测平台数据接入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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