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国家医药管理局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设计院 批准部门:国家医药管理局 施行日期:1997年1月1日 编 制 说 明 为在我国医药行业深入实施GMP,适应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建设的需要,国家医药局推行GMP.GSP委员会设计规范专业组决定组织编写《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详细可以上网看看 总则。大体有:
1.0.1 洁净厂房设计必须做到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确保质量,并应符合节约能源、劳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洁净厂房的设计。
1.0.3 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1.0.4 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洁净室 clean room
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房间。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室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室内其它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
2.0.2 洁净区 clean zone
空气悬浮粒子浓度受控的限定空间。它的建造和使用应减少空间内诱入、产生及滞留粒子。空间内其它有关参数如温度、湿度、压力等按要求进行控制。洁净区可以是开放式或封闭式。
2.0.3 移动式洁净小室 clean booth
可整体移动位置的小型洁净室。有刚性或薄膜围档两类。
2.0.4 人身净化用室 room for cleaning human body
人员在进入洁净区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
2.0.5 物料净化用室 room for cleaning material
物料在进入洁净区之前按一定程序进行净化的房间。
2.0.6 粒径 partical size
由给定的粒子尺寸测定仪响应当量于被测粒子等效的球体直径。对离散粒子计数、光散射仪器采用当量光学直径。
2.0.7 悬浮粒子 airborne particles
用于空气洁净度分级的空气中悬浮粒子尺寸范围在0.1~5μm的固体和液体粒子。
2.0.8 超微粒子 ultrafine particle
具有当量直径小于0.1μm的粒子。
2.0.9 微粒子 macroparticle
具有当量直径大于5μm的粒子。
2.0.10 粒径分布 particle size distribution
粒子粒径频率分布和累积分布,是粒径的函数。
2.0.11 含尘浓度 particle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空气中悬浮粒子的颗数。
等等很多
公司名称:河南方之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 话:0371-5581 8616
传 真:0371-5581 8616
手 机:18503803999
Q Q: 602837811
E-mail: 60283781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