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理总局为规范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理,提升化妆品产品质量,于2015年12月25日发文要求原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内取得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否则,从2017年1月1日期,无新证的企业将必须停止生产。“两证合一”企业准入门槛提高 针对化妆品行业“两证合一”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检验要点》有着非常严格的核定要求:1.软方面要求:要求生产企业的质量理体系贯彻化妆品原料采购、生产、检验、储存和销的全过程,产品质量的追溯理、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等。2.硬方面要求:对厂房与设施要求更为细致,生产车间应按产品工艺环境控制需求分为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般区;3.生产环境条符合需求的检测内容包括:(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2)车间空气**总数检测报告;(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4)生产眼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n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