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注册版权 【诚荐】版权登记讯息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作品、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软著作权;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作品;电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除外)授权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国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