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文〔2017〕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福厦泉国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提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提出以下措施: 一、建立泉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定期组织企业申报和入库评审。对当年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列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梯队,实施“一企一策”重点帮扶,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1:1分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委会) 二、扶持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年缴纳税收增长达10%)。对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当年实现税收增长的,给予不高于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的资金奖励,最gao奖励金额100万元,由受益的县(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委会) 三、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已入库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