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柴油车污染问题,自今年6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将**实施第五阶段排放标准,单车氮氧化物排放将下降40%左右,对本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一定作用。为提前实施第五阶段标准,北京市已于2012年7月**供应第五阶段汽柴油。轻型汽油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重型车也已于2013年3月实施了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凡在本市销的重型柴油车(发动机)必须申报北京环保目录,其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自今年8月1日起,将对不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不予办理环保手续。凡在2015年8月1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正式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还可继续办理环保手续。本市对符合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发放蓝色环保标志。 此外,目前本市利用经济措施鼓励车主报废更新重型柴油车。根据正在实施的2015—2016年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对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的车辆补助车均8000元,特别是重型柴油车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