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司记名提单的用法 进出口公司记名提单,单据上记录了收货人的具体公司名称,此提单即记名提单,只有收货人才能提货。这种提单有个风险,当货物装货上船之后,货权就属于收货人的了。所以通常不建议这么做,这样对销货方和付款银行都不利。另外,我们有时候会在提单上看到,在公司名称前有“TO ORDER OF XXX公司”或“ORDER OF XXX公司”,还有“TO ORDER OF XXX 银行”或“ORDER OF XXX 银行”的。这样的提单,意思是需要得到XXX的指示,才能让他人凭提单提货,而这个指示需要通过背书来体现,而提单上常用的指示有以下几种情况:提单收货人记载方式 背书方式 To order of shipper?凭托运人指示 ? ? 托运人背书To order of XXX Bank 凭银行指示? 银行背书 To order of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