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接业务记录表》: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通过东莞建设网网上申报后打印一份《承接业务记录表》(需盖单位公章,要求“参与业务人员情况”一栏由本人签名);2、房屋安全鉴定合同复印(需盖双方单位公章,提供原核对);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对受检项目的构、房屋组成分(地基基础、上承重结构、维护结构)、房屋体(鉴定单元)等三个层次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和等级评定,综合评估其使用的安全状况;《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明确房屋安全状态的类别(A、B、C、D四类) 和正常使用条下的下次安全检查时限。各项签章齐全,正本1份;《东莞市房屋安全理规定市长令第106号》第二十三条 房屋安全状态经鉴定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类别的房屋安全状态规定相应的限期检查时间: A 类指结构承载力检测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10年; B 类指结构承载力检测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其限期安全检查时间为5年; C 类指分承重结构承载力检测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出现险情,构成局危房,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