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润滑油等化工品报关申报要素
1.品名
2.品牌
3.用途
4.规格
5.型号
6.包装规格
7.须注明从石油或沥青提取矿物油类的百分比含量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经营单位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执法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公布2017年商品归类决定(Ⅰ)(详见附件1)。有关商品归类决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商品归类决定同时失效。
一:进口润滑油等化工品报关申报要素
联系人:马艳辉(Merlin)
移动电话:15142363686(同微信) 13585968106 (期待您的来电)
QQ:1803535826
1.品名
2.品牌
3.用途
4.规格
5.型号
6.包装规格
7.须注明从石油或沥青提取矿物油类的百分比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