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措施支持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发展 日前,海关总署分别出台了海关支持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对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分别拟定5方面25条支持措施,涵盖**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经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国“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崛起战略”、“西大开发”等战略署;服务自贸试验区改革需求以及实施海关监制度创新和海关安全**监等方面。 措施主要有:创新海关监制度,促进贸易便利化;包括优先推进自贸试验区“互联网+海关”特色服务、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海关税收征方式改革、创新企业理制度、深化国际间海关合作等。实施保税监改革,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包括改革加工贸易监模式、改革加工贸易核销及单耗理方式、加快海关特殊监区域和保税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