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申请
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 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 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宝嘉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测绘资质等。 网址:http://www.tele123.cn/ 联系方式:010-62303069-807 010-62303096-808 13011883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