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5-07-14,现座落于市辖区、河西区,是一家专业设计、生产和销销合同律师829c、专利侵权律师等多种产品的知名企业。2.反诉是相对于本诉(或称原诉)而言的一种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反请求。反诉的目的是为了同本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销、并吞原告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的目的。 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反诉必须以本诉为前提。反诉和本诉是密不可分的两种制度,没有本诉,就不可能有反诉。因此,反诉只能由本诉的被告提出,即反诉的被告必须是原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原诉的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案外均无权提起反诉。 2、反诉必须在本诉提起以后,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或者调解书送达前提出。 3、反诉同本诉必须属于同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4、反诉与本诉必须有实质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才能提起反诉。产品类别: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产品所属行业:商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开发公司:天津康诺律师事务所产品功能:生产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江西路与合肥路交口西南富力中心产品链接:http://www.risk-controler.com/col.jsp?id=102 3.为更好的服务于世界各地的客商,天津康诺成立了网络营销部门,开拓了网络销售渠道。网络销售部门协助公司扩大客源辐射源,以始终关注客户的需求为焦点,热诚服务每一位客户,现与国内外上万新老客户的精诚合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欢迎访问产品官网:www.risk-control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