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安全评价师国职业标准》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安全评价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安全评价师》是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国新《安全生产法》中也明确了安全评价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安全评价师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同时也为了促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国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心特举办“安全评价师国职业资格认证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鉴定对象1、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安全生产事项的负责人及从业人员;2、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主要**和责任人;安全评价机构、风险评估企业、监理公司、检测单位、咨询公司的甲方人员等企事业单位负责安全产事项的从业人员及负责人;3、希望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中,高等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及教师;4、2016年鉴定未通过人员。二、培训内容安全评价师职业培训内容根据《安全评价师国职业标准(试行)》规定的学时,采用自学和面授两分结合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