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制造,一般应当有骨架制造、注塑保压、卸压冷却、按批进行功用试验、制造进程及出厂前查验产品外观质量、几何标准等出产工序。
上述工序除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的骨架制造可以分包外,其他均不可以分包。
C15.2.3.4出产线及出产设备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材制造,至少有2条与产品标准相习气的出产线,而且要有封口接头号设备。
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材制造,至少有2条与产品标准相习气的出产线,而且有封口接头号设备。
钢塑复合压力管材制造,至少有2条与产品标准相习气的出产线,每条出产线包括内、外塑,内、外胶挤出和成型用钨极氩弧自动焊机,而且有封口用的高频加热仪和查验用扩口设备、挤出设备和包装设备等。
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制造,至少有4台与产品标准相习气的注塑机,而且有相配套的管件电熔焊机等设备。
C15.2.4查看方法
除满足C15.2.3.3出产工序所需要的查验设备外,还应当具有以下查看设备:
(1)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和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的制造,应当有熔体质量活动速率仪、适用于非金属材料的拉力实验机、适用于金属线材的弯曲实验机、分析天平、烘箱等查看设备;
(2)钢塑复合压力管的制造,还应当有耐压强度实验机、熔体质量活动速率仪、拉力实验机、分析天平、干燥箱、维卡软化点测定仪等查看设备;
(3)具有PE材料加工前测验蒸发分(水分)的才干。
(精密锻造)
电炉(熔炼才干习气容许产品需要,不得混炉浇铸),制模和制壳设备,清砂、切开、喷丸等设备,炉内热处理设备(不锈钢产品有固溶处理设备),手弧焊机,机床(满足拉伸试样加工),熔炼设备**单台才干大于等于0.3t
B2
(砂型锻造)
电弧炉和感应电炉(熔炼才干习气容许产品需要,不得混炉浇铸),混砂、外型、烘干、清砂、切开、喷瓦等设备,手弧焊机2台,热处理炉,机床(满足拉伸试样加工),熔炼设备**单台才干大于等于1.5t
C17.3.4技能装备
应当装备满足制造需要的与熔炼、外型、锻造配套的工装,起重设备,制阀体标志设备。
C17.4查看方法
C17.4.1查看仪器
除应当满足C17.3.2出产工序需要的查看设备外,至少有以下查看仪器;
(1)测厚仪1台,铸铁件制造单位的测厚仪应当有铸铁测厚功用;
(2)测温仪1台。
C17.4.2理化查验设备
C17.4.2.1铸铜件制造
应当有材料化学成分分析设备。
C17.4.2.2铸铁件、铸钢件制造
需要见表C-65。
表C-65理化查验设备
产品种类
理化查验设备
铸铁
炉前疾速金属元素化学成分分析设备,材料实验机,金相分析设备,硬度计2台(台式布氏硬度计1台、便携式硬度计1台),测厚仪(具有铸铁测厚功用
铸钢件
本专项条件适用于恒力弹簧支吊架、可变弹簧支吊架。
C12.1注册资金和全员工人数
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全职员工如人数不少于20人。
C12.2专业人员
C12.2.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置技能、材料、焊接、无损查看、理化查验、成品查验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C12.2.2技能人员
技能人员比例不少于全职员工人数的5%,其间起码有1名技能人员是机械专业或许有关专业人员。
C12.3出产条件
C12.3.1厂房场合
厂房建筑面积不小于800㎡。
C12.3.2出产工序
弹簧支吊架制造一般应当有下料、焊接、无损查看(必要时)、总装、功用实验等出产工序。
无损查看、弹簧制造可以分包,其他不得分包。
C12.3.3出产设备
应具有氩弧焊机、手弧焊机等焊接设备。
C12.3.4技能装备
应当具有与容许产品相适应的装置工装、焊接工装。
C12.3.5查看方法
除满足C12.3.2需要的查看设备外,还应当有具有位移、载荷测量功用的整机功用实验装备。
C13紧固件制造专项条件
C13.1注册资金和全职员工人数
注册资金不小于100万元,全职员工人数不少于20人。
C13.2专业人员
C13.2.1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设置技能、材料、热处理、无损查看、理化查验、成品查验、设备管理等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
C13.2.2技能人员
技能人员比例不少于全职员工人数的10%,其间机械制造及其他金属材料热加工专业各1名,而且起码有1名具有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C13.2.3无损查看人员
自行进行无损查看的制造单位,起码有2名Ⅱ级磁粉查看人员。
C13.2.4理化查验人员
理化查验人员中起码1名应当具有技能员以上(含技能员)职称。
C13.3出产条件
C13.3.1厂房场合
厂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
C13.3.2出产工序
紧固件制造一般应当有下料、冷拔或锻造、热处理、粗加工、硬度查看及无损查看、精加工及光谱查看、表面处理、查验及标识等出产工序。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设备许可证鉴定查核注册与处理方法
**章总则
**条为标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设备许可证鉴定员(以下简称鉴定员)的处理工作,保证鉴定工作质量,依据《压力管道安全处理与规矩》,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安排(以下简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安排)托付的单位担任鉴定员的训练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监察安排担任查核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查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注册发证,并向全国发布。
第三条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发证的鉴定员可承担鉴定资格项目规划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压力管道设备许可证的鉴定(以下简称压力管道鉴定)工作。
附件: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处理方法
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设备许可证鉴定安排资格认可与处理方法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压力管道设备许可证鉴定员查核注册与处理方法
4.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安排资格认可与处理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