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煌朝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朝财务),成立于2005-03-15,是中国较早的注册广州公司公司。广州市煌朝财务代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广东省,在广东省广东省分别设立了子公司,现有员工,其中专业注册广州公司人员近。 2.煌朝财务作为高品质、高价值、高品位、多层次的系列产品的***,公司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迅猛发展,特别是新产品的开发与更新、产品质量的稳定、销售市场的完善等方面成绩尤为显著,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及美誉,在商务服务、商务服务、工商服务行业已逐步稳居于行业**地位。产品详细说明:工商变更注意事项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 2、变更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商标局给发出《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3、如果变更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发出补正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变更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变更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发给申请人变更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将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6、共有商标的变更申请核准后,变更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如果其他共有人需要,应申请补发证明。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变更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9、变更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异议、异议复审、驳回注册复审申请的代理人的,须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申请的代理人不能通过《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实现变更。 3.公司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营造出了团结协作,以人为本,务实创新,进取拼搏,追求**,贡献社会的企业文化。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煌朝财务的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凭借严格的品质控制、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欢迎访问官网:www.020h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