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理财规划师培训|深圳理财规划师一级|深圳理财规划师二级|博泰供
理财规划师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正式推出的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认证(CHFP)。根据《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经过正规培训并且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我国迄今唯.一直接面向国内理财规划专业人员颁发的国,家级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并按照国际公约可在全球150个国,家互换互认。目前,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三级已经在全国进行统一鉴定考试(全国统考)近八年,培养了将近四十万人的职业化人才队伍,在全国产生了十分积极和广,泛的社会影响。
一、组织管理:
北京市理财规划师考试中心负责开展培训工作;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鉴定考试,并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鉴定对象:
1、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金融、保险、证券、投资、基金、咨询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2、提供理财咨询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如注册会计师、律师、理财顾问等);
3、各中小企业负责人及欲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培训方式
自学与面授相结合:自学是指学员按照预先发放的教材进行自主学习;面授是指集中上课学习。自学与面授总时间不少于《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相应学时数。
六、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
七、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简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唯,一一个由政府直接颁发的理财规划职业资格证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文件),职业资格一级等同于职称认证序列中的副高,级职称,纳入人事档案,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证书采用全国统一编号,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www.osta.org.cn)查询。
地址(南山总部):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新能源大厦A座907 电话:0755-26070083 15012908566 冉老师
大亚湾核电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鹭鸣轩2楼 电话:0755-84504486 13428696098 夏老师
阳江核电教学站地址:阳江市东平镇中广核核服大楼4楼 电话:0662-8191810 15016348881 周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