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出版机构设立
申请人应当提交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文件:
√ 《互联网出版业务申请表》。
√ 互联网出版机构的章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资金、信用证明(《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专业职称证明、身份证明(《互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除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下同):
√ 有确定的出版范围。
√ 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 有必要的编辑出版机构和专业人员。
√ 有适应业务需要的资金、设备和场所。
【宝嘉公司】可以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测绘资质等。 网址:http://www.tele123.cn/ 联系方式:010-62303069-807 010-62303096-808 13011883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