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这么喜庆的名字,有没有被注册成商标呢?
带着这个问题,工作人员经过查询了解到,好多的同学想抢注这个商标啊。可是,结果好惨烈,就是驳回、驳回、再驳回!千年等一回,等也是等不到了。
哇哦!国庆乡政府、国庆派出所、国庆中学、国庆乡卫生院……人家能申请成功是有原因的。人家从娘胎出来就处处跟国庆打交道啊!
2010年7月28日国家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对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做了明确规定。该规定第三部分, 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应当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审查:
一、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二、对带“国”字头但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应当区别对待。对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者具有欺骗性,甚至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者容易产生政治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对于上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通过相关审查处处务会、商标局审查业务工作会议、商标局局务会议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务会议研究决定。
在商标注册申请程序过程中,商标申请人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含有“中国”字样的商标,一般申请人基本就不要指望了,如果是国企,且如“中国石油”这样的由国务院机关批准的“重量级”国企,倒不妨试一试。
含有“国”字字样的商标,如果没有借“国”字之光而夸大品牌、且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混淆和不良影响等嫌疑的,可以根据具体查询结果进行分析,通常来说,还是可以尝试慎重申请的。
比如,有人申请“国藏”商标,但因该申请商标容易被消费者误认为是国家典藏等,“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所以被驳回;而有人申请注册“国兴”商标,由于其属于臆造词,且并无特别指定的具体含义,申请为注册商标也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等情形,因此,**就成功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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